根据宁东消防大队《关于补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请示》,拟补录余清玉、仇容济、李春新、张宝峰4人(详见附件)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1日(5个工作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来访的方式,向宁东管委会办公室、监察室反映,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
接受电话反映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 9:3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5918504(办公室) 5918308(监察室)
来信请寄: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宁东管委会办公室
邮箱:1809889103@qq.com
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