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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镇2021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1. 发布时间: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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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20号)要求,2021年宁东镇将选聘公益性岗位充实到我镇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原则。

二、岗位数量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分配至宁东管委会公益性岗位指标20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1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0个)。

三、招聘条件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具有宁东镇户籍、异地移民扶贫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和《户口簿》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符合宁东镇“十三五”劳务易地移民扶贫的对象;

2.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

6.离异、丧偶者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

7.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8.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人员;

9.军人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10.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企业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11.劳务移民、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6个月以上失业且在城镇办理居住证的农民;

12.复原退伍军人;

13.戒毒康复、刑满释放和社区服刑等特殊群体中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所属社区填写《宁东管委会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

(二)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星期五)9:00至4月9日(星期五)17:00(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审核资格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

五、面试

(一)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内容分别对“4050”人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分类进行面试。

(三)面试分值为100分。参加面试者的面试成绩打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文件和规程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备案

(一)拟招录人员将在宁东基地管委会官网及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管委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951-3093611

监督举报电话:  0951-3093621

附件:宁东管委会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xls


                    宁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