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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宁东人才项目推荐评选和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1. 发布时间:2024-03-30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宁东基地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工委、管委会2024年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育机制和企业用工保障机制,进一步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环境,最大限度支持和释放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动力和积极性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人才政策十条(试行)》要求,宁东管委会决定开展2023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今年的评审奖补工作全面贯彻党工委、管委会2024年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精细化工、新能源、电子材料及专用化学品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聚焦发展潜质好、技术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作用发挥明显、管理水平高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队伍。通过奖补扶持,营造识才引才爱才敬才的良好环境,吸引聚集更多宁东建设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评选工作坚持“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不唯学历、不唯经历”“依规依例”“一事一评、不重复奖励”“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选定结果的质量和评选工作的权威性。

二、评选项目

本次申报人才项目主要包括宁东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住房补助、技师(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柔性引进人才补贴五类项目,宁东头雁、宁东工匠、先进专业技术团队、人才小高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人力资源和人才工作突出贡献机构(个人)项目待自治区和宁东人才政策修订完善后再行申报。

(一)宁东高层次人才

按照《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人社发〔2024〕18号和《宁东基地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优厚待遇实施细则》(宁东管办发〔2019〕55号),对20181月1日以来新引进、培养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具体认定范围、条件、程序、申报材料等详见附件1。

)技师、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

根据《宁东基地技能人才和技术工人培养引进实施细则》(宁东管办发〔2019〕55号),给予2018年1月1日以后引进至宁东基地或新取得的现代煤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领域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一次性补贴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

)住房补助

按照《宁东基地引进人才和产业工人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宁东管办发〔2019〕55号),对以下人员予以住房补助:①经宁东基地认定或备案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人才、双创人才;②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③急需紧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管理及专业技术类人才、产业工人。具体申报条件、流程详见附件3。

)全日制博士硕士及“双一流”大学本科生生活补助

按照《宁东基地全职和预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及“双一流”大学本科生经费补助实施细则》(宁东管办发〔2019〕55号),对2018年1月1日以后,宁东基地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不含中央驻宁企业)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签订预引进协议的在读优秀博士硕士,给予生活补助。具体申报范围、条件、流程详见附件4。

)宁东基地(第批次)柔性引进人才补贴项目

参照自治区标准,重点补助近3年来宁东基地企事业单位围绕现代煤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子材料及专用化学品、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柔性引进的新型工业化领军人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社科等领域领军人才。具体申报范围和要求详见附件5。

、评选程序

本次人才项目推荐评选和补贴申报工作在宁东基地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局)具体负责评定奖励工作的组织协调、资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按照人才项目申报评定有关规定,本次人才项目评选工作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下发通知。向宁东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下发人才项目评审通知,明确评定项目和标准条件。

(二)单位申报。由宁东辖区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按时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照评定标准进行初审。

(三)开展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参评人员资格审查后提出初审意见报人力资源局汇总。

(四)评选认定。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选资格、能力、业绩、成果、奖项等进行评议打分,按得分排名提出评选建议名单,提请宁东基地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不符合继续补助补贴条件的人员,一并提请会议审定后,取消享受补贴资格。

(五)结果确认。经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建议名单在宁东基地管委会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项目类别颁发证书、牌匾及拨付补助奖励经费。

(六)抽查回访。补助奖励经费拨付两个月后,对奖金和扶持资金到账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资金到人到位;适时对奖励补贴人才工作进展、作用发挥、人员流动、扶持资金效用情况等进行回访评估,为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才评选奖励机制,提高奖评工作成效提供依据。

、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企事业单位要把宁东人才项目推荐评选工作作为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各项人才工作部署落地生效的重要措施,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切实把为国分忧、为国解难、为国尽责的人才推荐出来。

(二)严格核查把关。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做好宁东人才政策宣传解读,确保通知到个人。个人所提交材料要严格把关,申报个人要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责,提交的申报表需审核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材料多页的盖骑缝章。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报送资料时根据各项目分别汇总,务必于2024年4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逾期报送当年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梦飞18295119760;米雪,0951-5918388

  超,0951-5918388

箱:ndrc2018@163.com


附件:

附件1 2023年宁东基地(第五批次)高层次人才项目.pdf

附件1-1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高层次人才申报表.pdf

附件1-2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高层次人才申报汇总表.pdf

附件1-3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pdf

附件2  2023年宁东基地技师、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项目.pdf

附件2-1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pdf

附件3 2023年宁东基地各类人才和产业工人住房补贴申报项目.pdf

附件3-1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各类人才住房补贴申报表;.pdf

附件3-2  宁东基地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急需紧缺中高级职称人才住房补贴申报承诺书.pdf

附件4  2023年宁东基地全日制博士、硕士及“双一流”大学本科生经费补助项目.pdf

附件4-1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表.pdf

附件4-2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pdf

附件4-3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在读优秀博士硕士生活补助申报表.pdf

附件4-4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在读优秀博士硕士生活补助申报汇总表.pdf

附件4-5  宁东基地全职和预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及“双一流大学”本科生经费补助实施细则.pdf

附件5  2023年宁东基地(第四批次)柔性引进人才补贴项目.pdf

附件5-1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柔性引进人才申请表.pdf

附件5-2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汇总表.pdf


                    宁东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