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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1. 发布时间:2025-06-25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服务基础,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财政厅、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宁社〔2024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宁夏户籍;

3.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630日至20076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社区公益事业,热心社区公益服务,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交流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服从组织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和被辞退的社区工作者;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6.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7.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地点:宁东三楼综合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563074,每日0900-1700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蓝底),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填写《宁东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由宁东镇综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会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31。报考人数未达到31,不再另行组织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内容包括:国情、民情和政治、经济、法律等基本常识,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社区工作实务、写作表达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面试资格。

3.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会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

4.笔试加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4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3分;

3退役军人加1分;

4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加123分。

同一报名人员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四)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一般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发布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发布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会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

3.面试重点测试报名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按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分者,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宁东镇组织实施,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联合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联审。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宁东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审批和录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备案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每年对现实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岗前培训

由宁东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

十一)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备人才库

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备人才库,本次招聘除进入工作岗位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外,其他进入面试人员成绩保留12月,自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计算,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备人才库。宁东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缺额时,从服从分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同分者,按照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四、其他事项

1.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全部取消考试、工作资格。

2.开考30分钟后,除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超过开考时间30分钟以上未到达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集中交卷,不得提前交卷。

3.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行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通知。

5.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且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充当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6.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需要报名人员负担外,不收取任何费用(含电子渠道转账等)报名人员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8.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资格审查、成绩公布均以通知为准,请报名人员自行进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官网查看。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宁东镇党委研究决定。

9.应聘者咨询电话:0951-3093611


附件宁东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