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关于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12”事故调查结果的公示
  1. 发布时间:2021-09-06
  2. 来源:
  3. 作者:

2021年3月12日15时许,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三羟甲基丙烷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东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规划建设土地局、纪检监察工委、工会、银川市公安局宁东公安分局等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通过笔录问询、现场勘验和法医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据资料分析,未发现该起事故中存在作业人员“三违”行为,死者自身安全措施和周围环境安全防护相对完善。法医对外伤鉴定结果趋向于摔倒后滚落,非高处坠落造成,公安机关现场鉴定后排除他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判定和相关证据资料综合分析,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现将《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12”事故调查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6日至9月14日,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投诉。

联系人:陈兵            电话:0951-5918328


附件: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12”事故调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