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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工业园区摄影测量工作技术服务单位二次比选公告
  1. 发布时间:2022-04-15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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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工业园区摄影测量工作技术服务单位。原第一次比选因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本次进行二次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工作名称:宁东基地工业园区摄影测量工作

(二)工作内容:此次摄影测量范围为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煤化工园区、临河工业园区,面积约为87平方公里,测量精度要求分辨率≤0.2米,并提供正射影像图。

(三)服务费用:总价不高于1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测绘航空摄影或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报名。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测绘航空摄影或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五)其它资质和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参选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于2022年4月18日14:00时前携带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3号会议室递交参选文件。

五、其他

比选截止时间:于2022年4月18日14:00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43号会议室(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东塔楼43号会议室)

联系人:王翔   0951-3093440

六、附件

附件一:比选须知.docx

附件二:申请人承诺函.docx

附件三:比选文件、报价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docx


                        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