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水库防汛安全,落实各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东辖区水库安全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宁东辖区水库安全和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x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