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决定对南湖中水厂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等资产进行投保财产一切险,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保险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南湖中水厂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等资产保险服务单位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合法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且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合法设立并具有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四)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
三、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南湖中水厂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等资产财产一切险保险服务单位比选工作。
(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2年9月21日上午10:00。
(三)参选单位递交参选文件及参选地点: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8层党员活动室(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A座8层),现场递交由参选单位密封的参选文件。
联系人:姚学钦 联系电话:0951-5918380
(四)参选控制费率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南湖中水厂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等资产保险服务单位项目财产一切险保费费率不超过0.5‰。
(五)比选办法:最低费率中选法。当保险费率一致时,免赔额低的单位中选。
(六)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南湖中水厂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等资产保险服务单位比选文件.doc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