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决定对南湖中水厂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等资产进行投保财产一切险,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保险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保险范围及种类
保险范围:南湖中水厂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等资产
保险险种:财产一切险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南湖中水厂位于灵武市马家滩镇小南湖北侧、石马公路南侧,总占地面积150亩,设计产水规模为3万吨/天,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底投入运行,投资28095.14万元。
(三)保险要求
序号 | 保险种类 | 保险金额 | 免赔额 | 备注 |
1 | 财产一切险 | 27416.3万元 |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人民币1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 | 对南湖中水厂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等资产进行投保,投保期限为一年。 |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合法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且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合法设立并具有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业务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四)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2个类似业绩。
(五)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南湖中水厂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等资产财产一切险保险服务单位(二次)比选工作。
(二)由于疫情防控原因,该项目为不见面比选,参选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2年10月19日上午10:00。
(三)邮寄参选文件及参选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8层党员活动室。
联系人:姚学钦 联系电话:0951-5918380
(四)参选控制费率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南湖中水厂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等资产保险服务单位项目财产一切险保费费率不超过0.5‰。
(五)比选办法:最低费率中选法。当保险费率一致时,免赔额低的单位中选。
(六)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南湖中水厂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等资产保险服务单位(二次)比选文件.doc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