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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3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本级重点支持领域科技项目的通知
  1. 发布时间:2022-09-27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派驻机构,宁东镇人民政府,直属公司,宁东基地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产业振兴战略,以科技创新助力宁东基地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科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宁科党发〔2022〕59号)《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十四五”发展规划》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东规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科技和信息化局拟启动宁东基地2023年本级重点支持领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突出问题和需求导向。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形成机制,聚焦煤制油、煤基烯烃、煤制乙二醇、精细化工、高性能纤维及可降解塑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材料和专用化学品、清洁能源、绿色环保等产业链和高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科技需求,优先支持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成套技术研发。

(二)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支持企业围绕产业的“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形式联合开展的技术攻关。

(三)突出“双碳”和安全环保。围绕“双碳双控”“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重大决策部署及紧迫亟需任务,重点支持新一代煤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及绿色环保等领域先进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四)突出东西部科技合作。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成立项目组共同申报,支持宁东基地各类创新主体与东部地区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定向研发,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引进与使用。

(五)突出成果转化应用。以“突出重大、效益显著、体现支撑、技术领先”为原则,围绕宁东基地“十四五”规划实施和九大细分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重大技术需求,优先支持企业引进应用国内首创、首台套科技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应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能够形成明确的科技成果;应当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的一个或多个技术方向(详见附件1),且在科技项目申报书中进行具体描述(详见附件2)。

(二)牵头申报单位条件。

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在宁东基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和失信行为。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需承诺配套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研发投入的75%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同一年内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登陆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按格式要求在线填写提交《2023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本级重点支持领域科技项目申报书》及项目所涉核心研发内容的科技查新报告。如项目为东西部合作项目需上传双方的合作协议。申报材料中不得有未经脱密处理的涉密内容。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书由申报单位在系统中提交至科技和信息化局审核通过后,由我局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经评审论证通过的项目,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东规发〔2022〕4号)提供配套支持,可择优纳入2023年资金预算。

(三)申报时间。

自2023年起,宁东基地本级科技项目申报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评审。我局将根据企业项目申报的情况,及时开展评审论证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中国有企业、科技型民营企业和其他民营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低于3%的,近一年内R&D投入增长率分别不得低于5%10%、8%。

(二)项目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立足实际认真研究,切实提供本级重点支持领域科技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

联系方式:0951-5918350/15226221581


附件:

1.2023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本级重点支持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pdf

2.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本级重点支持领域科技项目申报书.docx


                        宁东基地管委会科技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