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宁东管委会组织实施了营商环境监督员选聘工作,根据人员报名情况及选聘条件要求,经审核,在人大、招商引资企业、建筑行业、新闻媒体等10个行业类别中有20名人员初步入选,现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7日—11月21日,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如对拟聘人员有任何意见建议,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并欢迎对本次拟聘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邮箱:ndyshj@163.com,反馈电话:0951-3093311。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