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自治区《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用水权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确权水量并核发用水权证。依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福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宁夏倬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万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申请,现注销原有取水许可证,换发用水权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在5个工作日之内,将有关情况反馈到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 | 取水许可证号 | 取水类型 | 注销原因 |
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C640181S2021-0001 | 地表水 | 依主动申请,换发用水权证 |
宁夏福美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C640181S2021-0003 | 地表水 | 依主动申请,换发用水权证 |
宁夏倬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C640181S2020-0001 | 地表水 | 依主动申请,换发用水权证 |
宁夏万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C640181S2021-0002 | 地表水 | 依主动申请,换发用水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