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对象
(一)企业招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2022届毕业生。
(二)企业新招录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新招录的员工指2022年1月1日之后在宁东基地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
注:以上企业指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或主要服务对象在宁东基地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新招录员工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备案证明(劳动合同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备案,且备案时间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一致);
5.社保缴纳证明(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社保缴纳时间截止2022年12月底)
6.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截止2022年12月底)。
(二)新招录员工: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3.近6个月社保流水(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社保缴纳时间截止2022年12月底)。
4.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备案证明(劳动合同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备案,备案时间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需一致)。
5.近6个月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截止2022年12月底)。
(三)用人单位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汇总表》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汇总表》,提交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二)受理审核。宁东管委会人力资源局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集中受理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请会议研究。
(三)审定公示。经研究确定的人员名单在宁东基地官网和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附表1:
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就业登记时间 | 合同期限 | 类型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新招录员工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资料,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 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
宁东基地 管委会 人力资源局 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 ||||||
宁东基地 管委会 审定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2份,宁东基地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用人单位各1份。
附表 2:
宁东基地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汇总表
用人单位(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合同期限 | 就业登记时间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联系电话 | 申领对象类型(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新招录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