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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化工新材料园区及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保险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1. 发布时间:2023-02-17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根据《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3·2次)精神,我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化工新材料园区及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保险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概况

委托单位: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内容:选择一家保险机构为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化工新材料园及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开展保险服务。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产保险业务资格。

(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合法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三)参与比选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三、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化工新材料园区及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保险服务单位比选。

(二)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10时整。

(三)参选单位递交参选文件地点: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8层经营管理部(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A座8层),现场递交由参选单位密封的参选文件。

联系人:姚学钦   联系电话:0951-5918380/15729575765

(四)参选控制费率

本次保险服务中,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化工新材料园区标准化厂房项目、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财产一切险均不超过0.25;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项目公众责任险不超过11.32(五)比选办法:最低费率中选法。当参选单位保险费率一致时,赔付限额高的参选单位中选。

(六)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化工新材料园区和新能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保险服务单位比选文件.doc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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