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及中国土地学会《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本次比选项目工作内容的需要,现将原《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测绘业务技术服务项目单位比选公告》内容中第三项参选人资格要求第二款内容变更为“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将第七项参选文件提交内容改为“参选文件应于2023年3月6日10时整前提交至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2号会议室,2023年3月6日10时后不再接受参选文件”;将第八项比选流程与比选标准第一款比选流程部分内容变更为“公开比选会时间:2023年3月6日10时,公开比选会地点:宁东管委会4楼2号会议室”。
其他事宜仍以原公告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