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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现代煤化工中试基地水处理臭氧催化工艺技术开发项目工业催化剂焙烧反应器及热风循环烘箱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1. 发布时间:2023-03-22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宁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东现代煤化工中试基地水处理臭氧催化工艺技术开发项目工业催化剂焙烧反应器及热风循环烘箱设备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选择一家供应商负责宁东现代煤化工中试基地水处理臭氧催化工艺技术开发项目工业催化剂焙烧反应器及热风循环烘箱设备供货安装。

2.项目地点:宁东现代煤化工中试基地。

二、采购预算:(¥712820.00元)

三、最高限价:(¥712820.00元)

四、交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设备到位开展安装及调试工作

五、比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比选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七、比选单位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得

凡有意比选者,请于20230321日上午8:30分至20230324日下午18:00分前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3539331515@qq.com邮箱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比选,否则开标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①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303271000分。

比选地点:银川市瑞银财富中心A座17楼

递交比选文件时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直接参与比选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招标公告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官方网站(http://ningdong.nx.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宁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路宁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14层

联系人李保华

联系电话1829538744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瑞银财富中心A座17楼

联系人:张昊

  话:18195438175

  箱:35393315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