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建设和交通局联合宁东镇人民政府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质量信誉考核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现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6月12日-16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0951-5918372
附件:
1.宁东基地2022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xls
2.宁东基地2022年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分级管理评定结果.xlsx
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