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委托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镇上沟湾水库新建溢洪道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宁东镇上沟湾水库新建溢洪道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2.项目投资额:324.98万元。
3.一包比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控制费率上限:按照宁价费发〔2010〕87号规定,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参照《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同档费率下浮40%为上限。以中选费率计算编制费用。
二包比选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控制费率上限:按照宁价费发〔2010〕87号规定,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参照《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审核》的同档费率下浮40%为上限。以中选费率计算审核费用。
4.项目概况:新建溢洪道1座,溢洪道总长325米,最大泄洪12立方米/秒,下泄流量50年一遇设计标准,由进口段、控制段、渐变段、明渠段、过路箱涵、消力池组成。
5.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审核及招标控制价审核等有关工作。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标包内容如下:
一包: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二包: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
二、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1.本次要求参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须为“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具有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5.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参选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选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比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报名。
三、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于2023年 6月15日18:00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邮箱(135651312 @qq.com邮箱)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比选,否则比选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东镇
比选代理机构: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25楼
联系人:丁洁
联系电话:0951-5966107 17395171287
附件: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