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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1. 发布时间:2023-09-19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编号:2023-09-14-01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宋丹申请继承宋金诗名下坐落于青松苑小区的不动产(详见下文)。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宋金诗

继承人:宋丹

不动产坐落:灵武市宁东镇青松苑小区21号楼4单元302室

不动产用途:成套住宅

不动产面积:63.7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宁东政务服务中心315室

联系方式:0951-3093343、09513093341


  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