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财政部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我局将联合灵武市财政局开展2024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一)行政事业单位名单
1.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监测站
2. 宁东第一幼儿园
(二)企业名单
1. 宁夏宁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 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三)代理记账机构名单
1. 宁夏德方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宁夏晟睿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3. 宁夏云欣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二、财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和检查组廉政监督电话
宁东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举报受理电话:0951-5918344
廉政监督电话:0951-5918305
宁东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