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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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京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燃气锅炉房项目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宁夏京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鸳鸯湖矿区北部,占地面积720平方米,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1.25MPa、10吨/小时燃气锅炉3台,2用1备,配套建设低氮燃烧器、蒸汽管道等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废气排放须达到GB13271-2014等相关要求。 (2)废水: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项目废水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 (5)环境风险: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