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废选原因
本次比选项目于2025年1月10日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在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宁东基地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单位公开比选公告,截止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效参选单位不足三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故做废选处理。
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
联系人:吴燕飞
联系电话:0951-59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