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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
  1. 发布时间:2025-01-21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各有关单位、广大企业群众:

为进一步夯实宁东基地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整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问题,根据《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宁消安委〔2024〕6号)和《宁东基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计划开展宁东基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对基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大起底,从2024年起,利用3年时间,有效防范和化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排查整治 

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 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 51号、58号修正)规定,对宁东基地应当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审查)而未审核(审查)或审核(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应当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而未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含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工程,建立问题台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措施,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对符合条件的补办相关手续。

对于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前建设完成且投入使用的(未发生改扩建的工程项目)建筑,由建设单位及产权人(使用人)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无需办理消防审查及验收手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房、临时性建筑不在此次排查范围内。 

(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消防设施设备排查整治 

对宁东基地在建建设工程存在施工现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或不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逐一整改销号。对各参建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排查整治 

对2019年4月1日至今为宁东基地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提供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特殊消防设计咨询、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等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出具虚假、失实的技术服务文件、意见或报告;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存在转包或者冒用其他单位名义从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从业人员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消防审验服务机构,或者在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兼职等行为。对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改正,逐一整改销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8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广大企业群众在开展工程建设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手续。应当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而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施工,应当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而未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投入使用(含消防验收备案)。对于已建成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应当进行摸底排查,对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手续不全的,应当及时上报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依法补办相关手续。掌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线索的,及时联系建设和交通局工作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共同维护好宁东基地建设领域安全环境。

为做好后续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请宁东基地各企业负责消防工作人员扫描附件中二维码进入宁东基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王伟,0951-5918303;邮箱:ndjshjtj@126.com)


附件:

宁东基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群二维码


                    宁东基地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