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反馈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制定印发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到2024年底,宁东基地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17.5%以上,提前1年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42%,提前1年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1.42个百分点;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66%,提前1年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23个百分点;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宁东基地承担的1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9项,剩余7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转交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办理的23件群众信访投诉件已全部办结,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23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制定《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推动宁东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圆满召开宁东基地生态文明建设大会;2024年,坚决抓好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高标准召开生态环境保卫战推进会、自治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全面系统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宁东落地落实。
(二)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2022年为坚决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立由宁东能源化工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宁东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关于全面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指导意见》,指导企业设立专门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链条责任体系。2024年,为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修订了《宁东基地党工委和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办法》。宁东基地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以来,委领导现场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30余次。2023年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在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分别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和督察整改事宜21次和9次;2024年在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分别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和督察整改事宜26次和16次。加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
(三)严肃生态环境保护追责问责。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出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针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宁东基地违规上马‘两高’项目问题突出”典型案例,派出宁东基地纪检监察工委对3名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追责问责。
二、加快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一)节能降碳成效显著。2022年以来,相继出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宁东基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办法》《宁东基地用能预算管理实施意见》和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精准开展重点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加力实施8个重点领域能效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宝丰煤焦化干熄焦等20余项重点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煤制烯烃(MTO)、煤制甲醇、煤制焦炭、电石、水泥熟料等重点领域单位产品能耗全面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火电企业平均供电煤耗同比下降1.62克标煤/千瓦时;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行动,宁夏宝丰能源煤制烯烃获评工信部行业能效“领跑者”第1名;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后,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6%,较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多完成2.3个百分点。2024年,开工建设国能宁煤MTP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预计节约86万吨标准煤),完成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蒸汽余热综合利用升级改造等一系列重点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制烯烃(MTO)、水泥领域能效全部达到标杆水平,新增煤制甲醇、煤制焦炭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100万吨、300万吨,占比分别超过58.4%、42.8%,完成现役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改造332万千瓦,火电企业平均供电煤耗同比下降1.6克标煤/千瓦时。宁东基地能效网络小组成功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德能效与低碳网络试点,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29项。扣除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后,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7.1%,较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多完成3.9个百分点。
(二)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2022年以来,先后制定、修订了《宁东基地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大力鼓励光伏、氢能、储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2023年,实施全球规模最大的宝丰太阳能电解水制氢项目,建成国家300万千瓦大型光伏基地,全球装机功率最大的氢动力机车“宁东号”下线。全年新增光伏发电规模203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增长46.7%,新能源装机容量603万千瓦,占全区1/6,储能容量达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宁东绿氢生产能力达到2.21万吨,位居全国第二。2024年,建成国能绿氢碳减排示范区一期工程,成为自治区首个氢能全产业链示范项目,宁东现代煤化工产业纳入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建设规划,开工建设164万千瓦绿电双边交易配套光伏,全国最大构网型储能电站成功并网,新增新能源装机18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增长44.4%,绿电装机占比提高到26%,绿氢产能达到2.8万吨。
(三)绿色转型步伐加快。2022年以来,印发《宁东基地八大细分产业链和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宁东基地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制定高质量发展产业图谱、新质生产力路线图、招商图谱,确定了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精细化工、清洁能源四大特色优势产业,精耕细作、持续发展煤制油、煤基烯烃、高性能纤维等细分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2024年,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分别完成工业总产值635.2亿元、155亿元、343.8亿元、17.2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57.5%,同比提高5.7个百分点。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十四五”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2023年开工建设全国最大的300万吨级CCUS示范项目一期工程,2024年建成投运并签订二期合作方案。宁东国家绿色园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入选国家绿色化工园区名录。
三、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
(一)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2022年以来,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四水四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试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用水权动态实施方案(试行)》,修订完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水资源刚性约束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宁东基地水资源管理保障机制。2022年以来实施用水权改革,通过一级市场跨区域交易短期用水指标4100万立方米、长期用水指标2000万立方米。2023年,与四川阿坝州完成黄河流域全国“第一笔”3年期500万立方米/年水权交易。2024年,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率96%,同比提高50个百分点。全面推进用水权深化改革,解决园区中小企业水指标短缺问题。通过自治区水利厅收储闲置水指标646万立方米,组织园区企业开展短期交易水指标145.99万立方米,同比增加88.64万立方米,有效盘活园区水指标。
(二)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强化用水统计和预警机制,科学配置和调度黄河水、矿井疏干水、再生水水源,实现用水动态管理,2024年,绿化用水666.76万立方米,同比下降8.79%,中水回用量958.8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4.52%,矿井水利用率79.35%,同比提高8.15个百分点。成功创建全区首批节水型园区,建成国家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园区。打造宁东基地水资源监管数字化园区,完成宁东基地水务一体化数字平台用水计划、用水统计、水权交易等10个主要软件模块的开发及运行调试,有效提升园区水资源监管信息化水平。
四、全力推进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
(一)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夏季臭氧攻坚行动,修订宁东基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重污染天气错峰生产,重点管控企业的42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试点开展氮氧化物“超超低”排放。委托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开展两轮VOCs全流程检查,印发《宁东基地异味治理实施方案》,制定8家重点异味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大力推动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中石化长城能化提前4年达到国家水泥行业超低排放要求。2024年,宁东基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3.3%,同比增加18天,提高6.7个百分点;PM10年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2%,创历史最优水平。
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委托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开展污水处理专项检查,制定《宁东基地水环境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成现代煤化工产业区雨污分流项目,开工建设宁东镇区雨污分流项目和煤基新材料产业区雨污分流项目,建成两套150立方米/天高浓盐水CCE装置,进一步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高效开展高浓度废水清理整治,督促18家企业清理暂存废水约2.3万吨。严厉打击废水倾倒行为,立案查处倾倒工业废水环境违法行为7起,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鸭子荡水库水质连续两年稳定达到Ⅱ类;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4年排名全区第一。
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建立了镇、村、队三级网格化巡查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建成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监控平台,织牢“天、地、人”三维一体监控网络,兑现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举报奖励3.6万元。兑现2022年、2023年固废综合利用奖补资金2296.9万元。严厉打击固废倾倒行为,开展两轮固废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立案查处固废倾倒违法行为4起,建筑、生活垃圾倾倒违法行为16起,向鄂尔多斯市移交一般工业固废跨区域倾倒违法线索2条。2022年以来,连续3年完成自治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目标任务,2024年,宁东基地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66%,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是扎实开展企业自动监控专项治理行动。以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督导检查宁东基地自动监控设施为契机,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监督管理,2023年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宁东基地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通知》,规范企业自动监控系统运维管理,建立环境运维监测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和质量监管制度。委托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开展三轮在线监控设施全覆盖检查,建成181座标准化站房,举办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专题培训班4次,有效遏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五是扎实开展环保设施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委托中化协开展企业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检查企业170家(次),发现问题1580个,整改完成1380个。举办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2期,不断提高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管理水平。
六是扎实开展环保执法能力专项治理行动。2024年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实行片区管理,将80%以上执法力量下沉执法一线,启动非现场执法前期工作,实行对企业用电用水用能全过程监管,建立139家企业生态环保“一企一档”督电子化系统。建立宁东基地环保人才库,补充2名参公人员,进一步加强了生态环境人资力量。
(二)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发布实施宁东基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扎实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引入第三方技术支撑,确保排污许可证高质量核发。深入开展突发生态环境应急能力体系建设,修订宁东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宁东基地综合渣场环境事件暨‘南阳实践’水洞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2024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协助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中心开展平安宁夏—2023暨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审核,着重强调预案环境风险源要全面、可操作性要强,要符合企业实际,环境应急物资要齐全。第一时间奔赴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24事故和宁夏顺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8.19事故现场,积极开展环境应急监测,指导企业完成事故消防废水收集和处理,有效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下一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深入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开展涉异味重点管控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超低排放和提级扩面改造,确保优良天数比例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考核目标,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削减量、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十四五”和年度考核目标,重污染天气比率控制在0.3%以内。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施矿井水分盐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建成碳基新材料产业区雨污分流工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确保水质达标率100%。持续加大固废综合利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成一批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积极推进粉煤灰、煤矸石井下回填大宗利用,开展国能宁煤“无废企业”建设试点,力争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8%。持续提升在线监控设备监管能力,建成62个标准化站房,实现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规范化全覆盖。建设全区首个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实训基地,打造国内一流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智慧化管理水平,全面推动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系统建设,实现企业用水、用电、用能、生产工况全过程监管。2025年完成非现场执法监管平台和20家企业非现场执法监管试点建设。持续提升宁东基地生态颜值,优化宁东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布局,加大镇区园区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力度,强化边沟、大河子沟综合整治,提升园区“颜值”。二是持续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绿电园区,围绕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高水平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新增绿电双边交易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配套光伏装机334万千瓦,力争绿电比例达到50%。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充分发挥宁东最大应用场景优势,制定三年实施方案,开工建设国能宁煤等1万吨离网光伏制氢项目,助力打造“中国绿氢谷”。加大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节能改造升级,实施50个重点技改项目,设备更新改造3000台(套)以上,节约能源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以上;加快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大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的升级改造,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工业重点领域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持续提高;加强余热余压循环再利用,争取开工建设煤制油气化黑水余热制蒸汽示范项目,打造全国新标杆。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制定绿色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完善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网络,推广新能源车辆、氢能重卡等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加快淘汰老旧营运货车。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启动“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建立“十五五”碳排放双控指标体系,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三是狠抓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四防”反馈问题等打捆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对本年度必须完成整改的,按季度细化目标任务;对需长期整改的,按年度细化目标任务,在保证整改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力争提前完成。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调度,形成事前督办、事中检查、事后问效的闭环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四是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对标对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创建指标(经济发展、产业共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五大类31项),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编制《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和演示文稿并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创促改、以创促建、以创促管、以创提质,通过创建将宁东基地环保治理水平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