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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情况
  1. 发布时间:2025-03-17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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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7日,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移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宁东基地党工委  管委会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工作,从严从实从快落实典型案例整改工作。

典型案例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部分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责任追究情况:责令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党支部向宁东基地党工委作书面检查。

典型案例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固体废物管理粗放、基础设施短板突出。

责任追究情况:(一)责令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党支部、宁东镇党委、宁东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向宁东基地党工委作书面检查;(二)责成所属党组织对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张军,时任宁东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人安小兵、宁东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护部部长李新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所属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

典型案例三: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化煤化工产业区部分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不到位、区域臭氧浓度不降反升。

责任追究情况:(一)责令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党支部向宁东基地党工委作书面检查;(二)责成所属党组织对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王朝辉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所属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