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12月29日,党工委巡察组对建设和交通局党支部开展了政治巡察,截至2025年2月,反馈4个方面35个问题,累计完成整改27个,正在推进8个。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宁东基地党工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领域重要讲话精神不深不细。
(1)支委会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强国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树牢“一体谋划”的工作思维。持续组织支部委员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最新批示、最新要求;二是在2024年支委会和每月集中学习中,认真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住房城乡建设、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党工委各项决策部署,将学习效果更好地运用指导工作。
(2)工作前瞻性、系统性不足。对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两大板块工作谋划不够深入系统,未制定城镇基础设施、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已完成,持续推进)
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续建及新建项目稳步推进,基本能够如期完成建设任务;4个新建项目已完成招标进场施工,进一步优化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是编制完成《宁东基地宁东基地燃气发展规划(2024-2030)》;三是2024年度,全年累计安全动态监控评价企业赋码156家,其中蓝码127家、黄码21家、橙码8家、红码0家;四是完成宁东基地核心区客货运停车场三年实施方案。
(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还有不足。未按照党工委要求及时安排部署;个别党员主题教育期间的研讨材料存在网络抄袭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不定期组织对支部党员研讨交流等材料进行抽查,对网络抄袭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党员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重新撰写研讨发言材料。
2.牵头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涉及本行业领域决策部署和党工委工作安排不够扎实。
(4)履行安全监管责任虚化,部分安全监管职责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代为履行;应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压力增大的措施不够有力,近三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上升。(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宁东基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文明施工从严管理十条硬措施》《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宁东基地建筑施工标准化和智慧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宁东基地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春季开复工专项检查的通报》等管理文件,规范管理要求和目标;二是2024年由局班子成员和监管执法人员带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区域监督人员协助提供现场检查和专业支撑,购买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团队和服务,累计开展执法巡查、检查32项目175次(含工业安装),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9份、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5份、巡查记录38份。多次与质监站开展联合建筑工程施工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组织第三方消防领域专家就在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使用不合格防火建筑材料等情况进行排查。
(5)燃气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未建立宁东基地燃气管理、经营许可、应急储备、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等相关制度;2022年10月起草了宁东基地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初稿,截至巡察结束时正在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尚未正式印发。(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22日印发《宁东基地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二是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上述相关法规开展日常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发现一起违法案件,查处一起”,确保宁东基地燃气行业领域安全平稳发展。
(6)园区封闭化管理建设进展缓慢。(正在推进)
落实情况:一是完成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封闭化建设一期封闭化管理系统、危化品运输监管系统、地下管廊监测系统等应用系统建设;二是完成道路视频监控设备安装84处,园区测速设备14处;高空瞭望设备9处;出入卡口设备完成临时卡口4处;广播设备完成临时卡口36处;三是完成剩余卡口建设和5公里硬质围栏、道路标线、危化品专用车道标线等。
3.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
(7)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不严格,部分项目未批先建。(正在整改)
落实情况: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加快项目前期各类评价手续办理,梳理项目建设全过程各类手续形成台账,跟进项目手续办理情况,确保项目手续完善后开工建设;二是进一步谋项目、深储备,根据招商引资企业选址情况提早谋划实施项目,避免因保障企业需求出现未批先建等问题;三是青银高速宁东出入口周边道路改造优化等6个项目已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宁东基地磁甜路(朔州路至平安大道段)改扩建工程于2024年7月5日办理完成施工许可手续办理,部分涉及矿产压覆土地正在对接国能宁煤集团签订互不影响协议;煤化工园区至临河工业园区(B区)快速物流通道项目已由宝丰集团解决项目处罚费用缴纳手续,目前已向灵武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项目土地手续办理,因项目林地手续过期,正在对接协调。
(8)推动工程项目进展不够有力,延期开工和超建设工期的现象较为普遍。(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一是汲取经验,加强项目参建单位管理,梳理制定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建设服务合同等合同模板,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和违约情节,加大违约处罚力度,压实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快速推进;二是定期督查2024年新建宁东基地新民小区提升改造、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惟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等已开工的7个项目;三是2024年下半年6个开工项目,科学考虑工期设置,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表,并每周就进度情况进行督查推进。
(9)对项目设计缺陷审核把关不严,路灯不亮的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一是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及其周边道路网优化工程(沙竹路、鸳鸯湖路、恐龙路、光伏路)项目已增设接入电源点,截至目前,281盏路灯已全部通电照明;二是新建宁东基地广汇宁夏煤炭储运项目进场道路工程、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和宁化学北侧道路工程等项目设计阶段已对接国网宁东供电公司明确了项目电源接入点,不会再出现类似问题。
(10)基础资料管理重视不够,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较乱。(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一是整理完善历年实施项目资料。委托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完成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等30个项目326卷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应交档案已全部移交档案馆统一管理;二是完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单位负责按照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资料整理、归档、调阅等,确保工程资料齐全、完备,有据可查。
(11)项目建设验收不及时,重建设轻验收。(正在推进)
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宁东基地工业园区七通一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宁夏纽泰科新材料纳米填料丁苯乳胶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场区平整工程等11个项目的综合验收。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纬四路东延伸段道路及排水工程等22个项目已由经发局组织召开综合验收会议并通过验收,正在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鸳鸯湖片区建成区地上管廊及给排水工程等31个项目正在进行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待财务决算完成后申请综合验收。
4.履行消防审查、验收全流程监管职责不到位。
(12)主动靠前监督意识不强,未审先建的问题较为普遍。(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试点消防设计审查预审机制,加强日常功能巡察,在规划阶段与企业对接,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时限;2024年预审项目12个,预审单体数73个,预审总面积66752㎡。对佰斯特等9个项目未审先建或未验先投问题进行了处罚,其他项目均履行建设程序。
(13)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缺位,对消防工程施工阶段现场检查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质量检查中代检。(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2024年累计开展执法巡查、检查32项目175次(含工业安装),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9份、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5份、巡查记录38份。十月下旬与质监站开展联合建筑工程施工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组织第三方消防领域专家针对在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使用不合格防火建筑材料等情况进行排查,共检查39个项目,检查频次87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
(14)消防验收排查不细致不深入,未验先用的问题时有发生。“四防”督查时发现羊场湾煤矿职工公寓3号楼、锦兴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等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已投入使用。(正在推进)
落实情况:羊场湾煤矿职工公寓3号楼未验先投正在按程序执行处罚。依托消防审查验收第三方专家力量,做好靠前指导服务,共计开展验收前技术指导4次,建设项目验收前现场检查项目41个。对未验先投情况及时处置处理,指导企业完善验收手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配合履行处罚程序。
5.道路和交通运输管理存在弱项。
(15)交通监控设备更新滞后,超期服役情况比较普遍,智能化程度较低,无法有效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4月底前完成道路交通电子监控和安全设施生命提升工程;二是开展宁东基地停车场优化提升工作,编制《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货运停车场三年实施方案(2025-2027年),按照方案推进停车场建设,补齐停车供给短板,规范车辆管理;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每季度召开道路交通安委会,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6)公共交通覆盖面不够,宁东镇区与各园区之间没有开设公交线路,现有客运专线不能满足职工群众通勤需求。(已完成)
落实情况:目前公交线路基本实现对镇区和园区全覆盖,为企业员工和群众出行提供了便利;一是6月3日,新开通了政务中心至古窑子的103路公交线路,设立公交站点9个,全天运营9趟;二是6月4日,新开通了文萃家园至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服务企业公交专项1号线和2号线,覆盖现代煤化工园区大多数企业;三是8月8日,优化调整了101路公交线路;四是8月9日开通试运营宁东城区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203路公交线路;宁东城区至化工新材料园区204、205路公交线路。
(17)道路交通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宁东交警大队2023年反馈了34条交通安全隐患,其中部分路段未安装隔离护栏、标志不全、标线不清等问题截至巡察结束时尚未完成整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印发《宁东辖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通知》,完成治理25条,剩余9条涉及交通信号灯、中央隔离护栏、标示标线等问题隐患已统筹纳入到宁东基地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整治提升项目中。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扎实。
(18)履行“一岗双责”还有不足,分管业务副局长与干部谈心谈话、廉政提醒较少。(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2024年累计开展廉政集体谈心谈话、分管副局长等谈心谈话27次;支部书记开展廉政党课1次。
(19)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细致深入。2022年部分干部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未审定廉政风险等级;2023年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与岗位工作结合不紧密,防范措施不实。(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签订个人2024年廉政承诺书,对照个人岗位职责重新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效措施。
(20)重大事项和资金使用依据不充分,《宁东基地植树造林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9年—2021年)》未正式印发,但在2021年度绿化工作和资金申请中作为依据执行。(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2021年绿化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为2021年第四次党工委会议纪要,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要求,按照内控制度要求进一步做好事项决策、资金支付管理,责任到人,依法依规严把经办受理、审查审批关,严守底线红线,凡不符合办理及支付条件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
(21)保障性住房认定办法执行不严格,国能集团宁夏煤业梅花井煤矿宿舍楼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在项目备案等要件资料不全的情况下,签批了项目认定书。(正在整改,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国能集团宁夏煤业梅花井煤矿尽快完善宿舍楼相关手续,对后续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认定严格按要求执行。
(22)对企业建设项目以罚代管,主动监管不够。(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一是主动靠前服务,尽可能压缩审批时限,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主动指导企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联合质监站加强日常巡查检查,2024年以来共发现未批先建行为7起,已全部进行处罚,其中5个项目接受处罚后已积极对接补办了施工许可证,其余项目因企业停工等原因,暂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7.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不够。
(2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不足。(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宁东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完成2024年营商环境测评工作;二是强化信访、投诉问题处理,妥善处理完成信访答复30余件,处理网络舆情3件;三是加快建设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为企业排忧解难,泰光路和伽源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已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拓展区污水管道接通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具备接入条件的排污企业均已接入管网。
(24)民生服务有弱项。(正在推进)
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完成实施新民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二是完成新民小区供热主管网的更换工作,佳能苑小区完成2栋楼主管网改造,剩余1栋楼计划本年度新民小区整体改造中一并实施;三是已于2024年5月完成2023至2024年度供热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四是青松苑、槐树庄、白杨林3个小区于2018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宁煤集团完成“三供一业”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佳能苑暂未列入自治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待列入改造范围内启动项目谋划,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推动项目建设。
(25)化解遗留问题办法不多。(正在整改,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1)灵新矿棚户区改造问题:一是采取“一户一策”方式,按照拆迁安置办法灵活商定拆迁安置方案,解决剩余拆迁户安置问题。已完成21户安置户的安置工作,剩余2户正在积极对接中。二是积极协调灵武市人民法院解决房产解封、产权认定问题。三是推进解决剩余营业房拆迁安置问题。四是协调解决财富家园和盛世花园小区验收、房产证办理等问题。
(2)对鸿建现代城项目,引导安置户通过法律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同时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3)完成民惠苑商业街加固维修。
(4)天悦花园项目:一是住宅共计25栋,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7栋楼,协调开发商及相关参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核定剩余工程量及预算价格。二是加快推进剩余工程施工,基本完成电力相关施工整改工作,外网维修、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消防工程等剩余工程量。目前正在完善北区未完工的11栋楼验收资料。
8.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26)部分项目采购直接指定服务方,程序倒置。(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一是对宁东基地马跑泉村3队、6队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负责人李鑫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李鑫同志已经向党支部提交了检讨书;二是党支部举一反三,提前谋划部署设计勘察工作,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坚决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27)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短板。(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修订完善《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28)会议管理不规范。(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内控制度会议记录要求,完整清晰记录会议相关内容,并及时印发会议纪要。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差距。
(29)集体决策机制不健全。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操作性不强,对“三重一大”具体内容及执行标准规定不够明确和全面。(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在《内控制度》中明确议事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截至2024年12月底,由专题会、主任办公会、党工委研究后,通过公开比选确定项目建设各类第三方服务单位102项;金额低于2万元的,通过局务会研究后直接委托服务单位的共5家。
(30)集体决策执行不严格。(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2024年以来各项目设计单位、前期评价等服务单位确定均提交局务会或专题会研究决策,依法依规选定。
(31)集体领导不规范。集体决策会、行政处罚集体决策会上,表决人为全体参会人员,存在以大家研究代替集体领导。(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局班子加强个人学习,不断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积极履行决策义务,严格决策程序。
10.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32)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党建与业务融合缺乏系统性谋划,切入点找得还不够准。(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一是“建管先锋”品牌创建深入拓展,2024年完成实施新民小区提升改造;二是开展“党员先锋带头,安全事关你我”实践活动,累计开展检查2492项目次;交通运输行业检查5轮200余次;燃气全行业安全检查4轮次,保障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33)年度党建工作安排不及时,2023年7月才研究部署当年党建工作。(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2024年累计组织集中学习1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员大会5次。召开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
(34)委员选举程序不规范,支部委员的提名未经支委会研究酝酿。(已完成,长期坚持)
落实情况:2024年支部换届选举严格执行规范程序。经机关党委批复,已于10月24日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并将结果上报备案。
(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35)关于建设和交通局原局长王波同志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落实情况:离任审计反馈问题共20个,整改完成14项,持续推进6项。
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宁东建设和交通局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951-5918371;
电子邮箱:ndjshjtj@126.com。
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党支部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