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东基地党工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党工委巡察组对经济发展局党支部开展了全面巡察,共反馈3个方面37个问题。截至2025年3月,累计完成整改32个,正在推进5个。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宁东基地党工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不够深入。
(1)未组织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和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理论学习仅限于上级党组织下发的规定篇目,运用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还需加强。(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支部理论学习首要任务,支部书记带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等。2024年党支部组织理论学习16次,持续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理论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围绕推动宁东基地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节能降碳、安全环保等内容,结合习近平经济思想、党纪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开展新质生产力及意识形态领域等专题党课4次,切实提升干部专业理论素养。
(2)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扎实,谋划发展措施不够具体,落实经济运行调节调度和统筹布局重大产业项目能力有待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招硬招还不够多,效果还不够显著。(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印发2024年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体系,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综合竞争力争先进位、再创新高。2024年,宁东现代煤化工产业成功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在连续两年位列全国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第5名的基础上,再次获评全国692家化工园区综合竞争力百强榜第3位;健全工业经济月度分析研判和运行调度机制,编印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清单、企业发展目标任务,2024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2000亿元,工业经济增长速度创历史新高。
2.落实自治区党委、宁东基地党工委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3)牵头推动宁东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较慢,2022年8月启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编制,中标价79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而目前仍处于修订完善阶段,同步正在编制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正在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宁东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专家再次论证以及合法性、一致性、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工作并形成报审稿,待党工委会研究通过后按程序印发。
(4)牵头推动“产业集聚、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课题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于2022年9月启动,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按照合同约定应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目前研究报告仅完成初稿。(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8月,已组织专家对《建设宁东产业集聚产城融合示范区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并完成课题研究结题工作。
3.履行职能职责还有差距。
(5)规划编制不够精准科学。“十四五”规划中部分指标与宁东基地发展实际相差较大,煤炭消费量(拟由1亿吨控制目标调整为1.3亿吨)、绿氢产能(拟由30万吨调整为8万吨)等部分指标需大幅度调整;工业增加值(“十四五”期间计划年均增长10%以上,截至2022年末实际年均增长7.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十四五”期间计划达到175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截至2022年末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76亿元,年均增长8.1%)指标完成压力较大。(正在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一是2024年2月,我局牵头就煤炭消费量、绿氢产能指标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上报指标调整情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煤炭消费量、绿氢产能分别调整为1.3亿吨、8万吨。二是“十四五”前四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1.9%,好于预期目标。三是“十四五”前四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达到10.17%,好于预期目标。
(6)政策修订不及时,经济发展局(统计局)牵头制定的《宁东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2018年印发执行,未按照2020年12月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2023年12月,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宁东基地实际,制定印发《宁东基地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7)牵头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截至10月30日,“党的十九大”以来宁东基地100个政府投资项目均未完成竣工验收问题整改。(正在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积极督办项目建设单位加快组织政府投资项目专项验收并申请竣工验收,2024年以来先后4次征集51个政府投资项目组织竣工验收。经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已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建设单位正在按照相关意见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印发下达竣工验收鉴定书;部分项目因资料不齐全,已督促建设单位补充相关资料。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的不够实。
(8)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2023年未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2024年及时召开了上半年及下半年经济发展局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全体党员意见建议,签订廉洁风险防控登记表,开展宗教排查。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9)纪检委员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未牵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提醒等工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一是定期与项目审批、节能审批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2024年,开展干部集体廉政谈话2次,重要岗位人员4人次,指导全体干部完善岗位廉政风险点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及时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在重要节日利用工作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廉政工作要求,发布廉政提醒,定期通报廉洁从政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廉洁从政意识。
(10)2023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扎实。谈话中部分党员不清楚该项工作开展情况,支部未对问题查摆情况研究部署,除班子和“一把手”梳理了问题清单外,其他党员干部均未梳理问题清单。(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2024年5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自查问题清单,多管齐下整治形式主义,2024年,经济发展局发文同比减少33.3%;协调推动相关部门清偿历史拖欠账款,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11)采购管理廉政风险管控不严。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购买第三方服务共132项,累计花费金额4618.88万元,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工作的情况较多,经抽查部分采购事项为口头询价,支撑资料不全。(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落实《经济发展局议事规则》,2024年,共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28次,均严格按采购要求履行询价、比价或公开招标程序。
(12)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未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明确、针对性不强;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项目审批、资金申报等重要岗位长期由借调人员承担;个别重要岗位人员长期未轮岗调整。具体表现:部分岗位人员调整后,廉政风险点未及时更新。经发局现有工作人员25名,其中在编人员7名(含局领导班子4人),聘用人员4名,借调人员14名,部分借调人员从事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和监督工作。(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围绕项目审批、资金申报等重点岗位,组织干部认真梳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业务流程节点,结合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制定防范措施;二是借助管委会干部调整和借调人员清退等时机,及时调整岗位分工,形成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三是强化支部组织建设,按程序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2.项目资金申报监督管理不到位。
(13)专项资金计划下达不及时,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充分,拨付给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支持开发区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和晓星氨纶(宁夏)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1850万元的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闲置近一年。(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针对切块下达的资金,及时研究分配方案并分解下达;2024年,分解下达各类专项资金1500万元并全部按要求时限执行,避免资金闲置。
(14)专项奖补资金使用跟踪监管滞后,重奖补轻监管。2020年以来,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共拨付中央、自治区、管委会各类专项、奖补资金合计9.86亿元,仅于2021年3月对2019-2020年拨付至企业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21年至今未开展监督审计。(正在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2024年3月,第34次专题会议要求,由我局配合审计办、财政局,按程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1-2023年专项审计工作,现第三方单位已完成资金审计工作,正在根据审计情况编制审计报告。
(15)审计监督效能发挥不充分。对2019年拨付的资金的审计报告于2023年才正式印发,距离资金拨付时间已达4年,部分审计发现问题已无法整改。(正在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审计报告反馈的涉及2019-2020年资金的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4个。宁东基地至滨河新区快速通道一期项目结余资金拟调整至其他项目使用;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用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结余资金由我局正在协调提供支付凭证。
3.项目审批、备案、验收管理不严格。
(16)部分项目备案越位决策。宁夏百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中试、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东铝业分公司电解质自动清理系统改造等7个项目未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直接办理了备案手续。(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2024年1月,制定印发《宁东基地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的意见》,明确项目分级分类决策程序,项目备案按程序逐级提请局务会、专题会、主任办公会或党工委会研究决策。
(17)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不严格。2022年以来备案的298个项目中,198个项目备案在报请党工委会或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前,未经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经济发展局议事规则》,项目备案均按程序逐级提请局务会、专题会、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研究决策。
(18)项目批复程序不合规。13个项目存在未经用地预审即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13个项目已办理用地手续并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制定印发并严格执行《宁东基地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在审批阶段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报送资料,明确审批前置条件,2024年批复政府投资项目14个,全部严格按照程序批复,无不合规情况发生。
(19)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比如,对宁东党群活动中心项目中存在的未批先建(项目2016年11月11日开工建设,但2017年2月6日才取得建设方案的批复)、项目监理单位中标日期和监理单位签章日期倒挂(2016年11月16日选定监理单位,但2016年11月11日的开工报告中已有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问题在验收时未提出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2024年4月2日,对党群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单位未批先建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验收阶段资料审查,聘请第三方开展验收资料审核,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按要求整改后再验收,待整改完成后印发下达竣工验收鉴定书,因资料不齐全项目,督促建设单位补充相关资料。
4.内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0)制度建设不健全。目前印发的内部管理制度仅有3项,缺少党建、业务流程管控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经济发展局党支部工作议事规则》,明确党务工作“三重一大”事项,规范支部会议研究事项、会议流程、参会列席人员等内容。制定《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工作制度》《经济发展局(统计局)议事规则》等,明确政务工作“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局务会议研究事项、会议流程、参会列席人员等内容。
(21)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签订要素不全,部分合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签订日期未填写。(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对现有项目合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整改;明确合同管理流程、责任和权限,加强合同条款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2024年,签订的合同均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确保合同管理规范,未发生要素不齐全的情况。
(22)会议记录不详实。过程记录过于简单,没有反映出会议讨论情况,缺少对最终决议的记录。(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立查立改,一是按照机关党委下发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模版,明确会议记录撰写要求,确保会议记录严肃规范;二是加强会议记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规范发言人称谓,客观详实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及最终决议情况。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23)制定了主题教育学习计划,但未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机关党委工作安排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2024年开展“三会一课”33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
(24)专题研讨不深入,交流研讨材料不全,部分党员干部研讨材料雷同。具体表现:制定了主题教育专题交流研讨主题,但支委会无交流安排,支部学习记录无交流主题内容。(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共开展3次专题交流研讨,党员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共20余人次开展交流,经认真排查,未发现雷同现象;二是按照支委会职责,安排部署专题研讨工作,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对交流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记录。
(25)主题教育期间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措施少,部分工作措施推进较为缓慢。(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调查研究水平,2024年形成《关于赴外考察余热综合利用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调研报告》,及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余热综合利用方面,编制完成宁东基地煤化工气化黑水制蒸汽项目实施方案、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现场验证,启动投资方筛选和洽谈;新型电力系统方面,宁东现代煤化工产业“绿电园区”纳入自治区四大特色优势产业绿电园区建设方案,开工建设一期164万千瓦光伏项目。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
(26)集体决策机制不健全。2022年3月前未建立集体决策相关制度;现行制度中对“三重一大”事项具体范围和标准界定模糊,不利于准确执行。(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经济发展局党支部工作议事规则》,明确党务工作“三重一大”事项,规范支部会议研究事项、会议流程、参会列席人员等内容;二是印发《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工作制度》《经济发展局(统计局)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政务工作“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局务会议研究事项、会议流程、参会列席人员等内容。
(27)局务会会议纪要中有的内容没有会议记录支撑,部分事项未经会议研究直接加入会议纪要,临时增加决策内容的情况时有发生。(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经济发展局(统计局)议事规则》,规范组织召开局务会议,会议研究决策事项严格按照提报议题、会前协调、确定议题、会议讨论、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不搞临时动议,不临时增加决策内容。2024年以来召开局务会议都形成会议纪要。
(28)集体领导决策意识不强,2021年以来59个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直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涉及金额1081.29万元。(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工作制度》《经济发展局(统计局)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政务工作“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局务会议研究事项、会议流程内容,2024年采购项目均经局务会研究后报上级决策。
(29)决策核心内容把握不准,23个采购项目会议决策时未研究具体采购方式和采购标准等风险点关键要素,涉及金额552.38万元。(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工作制度》《经济发展局(统计局)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政务工作“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局务会议研究事项、会议流程内容,2024年采购项目均明确采购方式和采购标准后,由局务会讨论研究,并按程序分别提请专题会议、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
3.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30)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力不强,局长和一名副局长未进支部班子,组织委员由负责党务工作的聘用人员担任。(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11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局班子成员均进入支委班子,并由1名在编干部担任组织委员负责党务工作。
(31)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党建与业务工作没有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机关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针对经济发展局工作职责,将年度工作目标融入党建工作要点,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2024年,将业务培训纳入党课讲解计划,开展新质生产力、绿色低碳发展等专题党课2次,切实发挥好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
(32)党建特色亮点打造不突出,通过“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提高党建工作质量还不明显。(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始终将党建工作置于首位,完善“三强三度 服务发展”党建品牌实施方案,从强素质,提升政治建设高度;强服务,提升服务企业温度;强落实,提升攻坚克难力度三个方面,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三会一课”33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等组织生活,结合实际和发展目标,深入调研分析,制定了《九大战略工程和百亿元重大项目领导包抓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为全年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二是提升企业满意度。优化服务举措,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服务支持,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宁东基地营商环境测评—企业评中,经济发展局企业满意度达92.4%,位居管委会各部门第一位。三是确保问题解决到位。针对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中的难题,主动作为,全年共组织召开8次现场办公会,累计解决问题161个,涵盖政策落实、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多个方面,有效破除了企业发展的瓶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3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认真。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清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与过往年度内容相同。2023年未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没有具体落实举措。具体表现:2023年制定了精神文明工作计划,但是未在支委会或党员大会上进行过精神文明工作的研究。(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支部会议专题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件5次,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次,对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意识形态风险排查清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重新修改;二是结合机关党委工作要求,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在支部会议上研究讨论。
4.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有待提高。
(34)落实机关党建九项基本制度不严格。2022年四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与率低,2023年近一半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人数不足二分之一;党课组织不及时,2023年三季度未开展讲党课活动。(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规范政治生活,确保符合参会人数条件,严肃组织生活,正确处理工学矛盾。2024年,按时召开党员4次,开展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各党员组织生活参与率超过80%。
(35)发展党员宣传动员工作不力,干部职工入党积极性不高。具体表现:经济局党支部近三年没有干部职工提交入党申请书。(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2024年,2名同志已提交入党申请书,1名同志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开展谈心谈话,1名同志正在按程序发展。
(36)党员经常性学习抓的不紧,“学习强国”使用率低,2023年11名党员中,5名党员日均积分不到20分。(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16次;二是鼓励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强国、新闻媒体、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开展学习,营造干中学、学中干的良好氛围。
(37)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参加组织活动称谓行政职务,个别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缺席较多。(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强化组织生活谋划,处理好工学矛盾,坚决杜绝临时起意开展组织生活等情形;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纪律,强化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人数要求开展组织生活等情形。2024年,开展“三会一课”33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各党员组织生活参与率超过80%。
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党支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51-591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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