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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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可循环工艺生产高品质芳纶原料(间/对苯二甲酰氯)项目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占地面积24666.79平方米,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氯化亚砜、间苯二甲酰氯、对苯二甲酰氯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罐区、装卸区、废气处理设施等,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主要依托厂区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氯化亚砜5万吨/年、间苯二甲酰氯1.8万吨/年、对苯二甲酰氯1.2万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31573-2015及修改单、GB31571-2015及修改单、DB31/933-2015、GB37822-2019等相关要求。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综合利用,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健全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
2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东铝业分公司焙烧车间危废物资暂存库改造项目 |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东铝业分公司 | 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基新材料产业区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东铝业分公司现有厂区,项目不新增用地,总投资400万元,主要将焙烧车间净化现场北侧4座危废暂存库拆除,在原址新建1座建筑面积为1046平方米的钢结构危废暂存库,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16297-1996、GB37822-2019等相关要求。 (2)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危废暂存库防渗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 (5)环境风险: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