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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批复宁东管(环)〔2025〕39号
  1. 发布时间:2025-04-17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收悉。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你公司组织专家进行了书面申请材料和现场相关设施、设备的评审。经评审,现同意你公司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活动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NDWF2025001号),并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一、依法开展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许可的条件、设施开展经营活动,做好医疗废物台账、记录、转移联单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1-2020)、《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177-2023)。

二、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置、转移联单、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等制度。加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严禁随意关停、拆除污染防治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强化落实危险废物运输、收集、贮存、处置环节安全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及时公布监测结,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在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医疗废物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周转箱标示标志规定》(HJ421-2008)等标准规定要求。

四、加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强化各项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等法规标准相关规定,确保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定期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场所及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定期进行监测评价。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污染环境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安全生产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2025414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袁庆丰 <0951>59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