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4-21-01)
兹有权利人孙拥进(身份证号码:370305******240718)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灵武市宁东镇宁东紫荆花广场3栋7层714室的不动产权证(证号:06002310号)遗失。该不动产无抵押、无查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拥进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