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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 发布时间:2025-05-19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受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承担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本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宁东基地核心区。

(三)规划期限

规划时限为2025-2030年。

(四)规划重点产业

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产业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一)环境空气

2023年,区域各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为达标区,PM10PM2.5O3年均浓度分别为64μg/m³23μg/m³157μg/m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呈改善趋势。

(二)水环境

近五年区控断面鸭子荡水库年均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

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各项因子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表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均不纳入污染土地管理

三、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一)规划调整建议(主要)

①进一步明确规划空间布局约束

②衔接自治区关于“两高”项目环境管理要求

③衔接区域供热规划,实现能源梯级利用

④坚持以水定产,细化中水回用方案

⑤强化化工园区风险防控,规划明确环境保护规划内容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主要)

①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落实《宁东基地污染物减排潜力分析报告》减排要求;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加强无组织扬尘管控力度;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科学监管机动车排放,推进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夯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②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确保企业废水零排放;建立完善的园区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加强工业节水,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③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推进现有企业地下水环境调查与评估;严格规划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区域地下水整体防控和监管。

④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源头防治,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项目土壤污染防治;加强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

四、评价初步结论

《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0年)》基于国家、地方产业发展战略,从产业定位、规模、布局、资源利用率、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研究制定规划方案,本次评价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明确不同规划期的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作为规划决策和实施的硬约束,并依据满足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空间优先保障、生产空间集约利用等原则,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以期有效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建议管委会积极推进现有产业绿色升级,持续改善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确保规划产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750411

联系人:朱效慧

联系电话:0951-591837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A722

邮政编号:100029

联系人:段然

联系电话:010-84665892

电子邮箱:429855773@qq.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规划实施以来当地经济水平发展状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2)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机关、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轮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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