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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多项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1. 发布时间:2025-06-05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多项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比选项目名称: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多项评估报告编制

一、本项目划分为六个标包

一包: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水土保持单位;

二包: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评单位;

三包: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林评、草评单位;

四包: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单位;

五包: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地质灾害影响评估报告;

六包: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二、控制上限

一包水土保持方案控制上限: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二包环境影响评价控制上限: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

三包林评及草评控制上限: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元),其中草评控制上限: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元),林评控制上限:柒万元整(¥70000.00元)

四包防洪影响评价控制上限:捌万元整(¥80000.00元)

五包地质灾害影响评估控制上限: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招标控制价编制控制上限:伍万元整(50000.00元)

三、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1.参选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一包水土保持方案参选单位须具备相应技术条件,配备相应专职技术人员;二包环境影响评价参选单位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三包林评、草评单位参选人须具备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四包防洪影响评价单位参选人须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五包地质灾害影响评估参选人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六包招标控制价编制参选人须为“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公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参选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选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比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报名。

四、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须知

1.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9日18:00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邮箱(767808905@qq.com邮箱)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比选文件,否则比选时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以上项目比选实施内容,若因项目停止实施,本次比选的中选服务单位,自行废除,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十楼

联系人:韩韦

联系方式:0951-5918652

比选代理机构: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25楼

    人:丁婧

联系电话:0951-5966107    17395172287


附件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多项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