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宁东建设交通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2025年-2026年比选第三方服务单位代理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2025年-2026年比选第三方服务单位代理单位。
二、控制上限:每个项目内的单独比选标/包2500.00元,且年支付总费用不超过20万元。
三、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1.参选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须同时具备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备案,提供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的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4.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5.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6.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参选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选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比选。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报名。
四、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11日17:00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849158176@qq.com邮箱)报名,报名后可在公告下方附件中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如未报名,比选时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以上项目比选实施内容,若因项目停止实施,本次比选的中选服务单位,自行废除,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宁东镇中心区长城路7号(宁东企业总部大楼)
联系人:刘帅
联系电话:1775230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