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宁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第6次)精神,我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2025年度自动化设备执行器机构配件项目采购单位,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单位:宁夏皓嘉科技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456800元
总工期:合同签订后直至项目验收通过。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示期: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宁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学涛17300662905
宁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