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关于征集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1. 发布时间:2025-07-16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为进一步强化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非法批发、储存、销售油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宁东成品油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宁东辖区内发现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可举报:

(一)黑加油点。

1.以生物燃料、醇基燃料、煤基清洁燃料、动力液、燃料油等新能源加注为掩护的固定加油点;

2.物流园区、铁路干线、国省干道、公交站附近,危货车等运输车辆加油的流动加油点(油罐车);

3.物流园区、建筑工地、大型矿山等场所对外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自建油罐;

4.景区、码头、桥底、沟汊等非法为船舶加油的水上加油船(站);

5.伪装成快递车、冷藏车、洒水车、工程车、维修车等形式的流动加油车。

(二)黑色链条。

6.以化工品等名义销售成品油、组分油的炼油企业;

7.以新能源、环保油、污油回收、废旧轮胎等为幌子,生产成品油、非标油的企业;

8.非法调和生产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9.非法改装加油车的汽修厂、造船厂等;

10.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利用油罐车非法从事零售经营活动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11.购进不带票成品油、篡改销售数据,以及以组分油直接调和油品销售的加油站。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1.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传真):0951-3093516(工作日9时至17时)、0951-591850324小时值班电话);

2.“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3.宁东应急微信公众号。

三、相关说明

1.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对实名举报且查证属实的,将依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

2.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且符合《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干扰正常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受理举报期限截至20251231日。请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非法加油行为,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和使用合格油品,共同维护安全、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环境。

特此通告。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20257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