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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1. 发布时间:2025-08-04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4日至2025年8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918338、5918314

传真电话:0951-5918315

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齐成煤基材料有限公司多能融合的全循环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夏齐成煤基材料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占地面积2814亩,总投资209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29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空分装置、气化装置、变换及热回收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硫回收装置、合成氨生产装置、草酸二甲酯生产装置、乙二醇生产装置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循环水站、脱盐水站、罐区、仓库、火炬系统、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危废贮存库、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等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为乙二醇100万吨/年、液氨100万吨/年、草酸二甲酯40万吨/年、氢气1.73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31571-2015及修改单、GB31570-2015及修改单、DB31/933-2015、DB31/1025-2016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措施,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优先综合回用,剩余部分达到纳管要求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项目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建立事故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