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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单位三次比选公告
  1. 发布时间:2025-08-13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比选项目名称: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

一、控制上限: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

二、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1.参选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参选单位应具备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等技术人员。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参选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选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比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名。

三、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须知

1.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19日18:00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须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比选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邮箱(767808905@qq.com邮箱)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比选文件,否则比选时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以上项目比选实施内容,若因项目停止实施,本次比选的中选服务单位,自行废除,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十楼

联系人:韩韦

联系方式:0951-5918652

比选代理机构: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25楼

    人:丁婧

联系电话:0951-5966107    17395172287


附件:灵武市宁东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像评价报告表编制单位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