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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30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1. 发布时间:2025-09-30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30日至2025年10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5918338、5918314  

传真电话:0951-5918315

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原年产 2000吨MDJ装置扩产及其他项目技改工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项目不新增用地,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项目主要对厂区现有A车间、C车间、G车间部分产品生产线和罐区等设施进行优化调整,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主要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技改完成后新增产品产能为二氢茉莉酮酸甲酯2000t/a、正辛醛500t/a、己醇1500t/a、戊醇500t/a、正戊醛318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31571-2015及修改单、DB31/933-2015、DB31/1025-2016、GB37822-2019等相关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措施,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厂区现有三效蒸发装置和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要求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23等要求,不能由厂区现有危废处理系统处置的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