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1#、2#、3#锅炉脱硫净烟气出口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维外委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1#、2#、3#锅炉脱硫净烟气出口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维外委服务项目。
比选单位: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新材料产业区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本次项目将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1#、2#、3#锅炉脱硫净烟气出口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为期一年的运维服务(详见附件2)。
二、参选单位要求
(一)参选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相关业务。服务单位运维人员需具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护相关资质证,有三年烟气监测设备运维经验。
(三)公开比选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参选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参与公开比选;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参选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限制其参与公开比选。
(四)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比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参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1#、2#、3#锅炉脱硫净烟气出口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维外委服务项目公开比选。
(二)评选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1日上午10:00召开公开比选会议,会议地点为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8楼党员活动室。
(三)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监督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四)递交参选文件的地点和联系人
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8楼党员活动室。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951-5918400
(五)参选控制价上限与报价有效期
本项目参选控制价上限为15.60万元。
(六)比选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1#、2#、3#锅炉脱硫净烟气出口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维外委服务比选文件.doc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