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污水处理、副产品资源化等业务,我公司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高浓污水、酸碱、副产品运输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高浓污水、酸碱、副产品运输服务项目
比选单位: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新材料产业区、煤化工产业区及甲方指定地点
项目内容:负责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高浓污水、酸碱、副产品运输服务。
二、参选单位要求
(一)参选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信息及罐检合格证,道路运输证件以及驾驶证。
(三)参选单位须至少提供3个近三年内车辆转运业务外包等相关业绩,累计有效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四)公开比选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参选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参与公开比选;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参选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限制其参与公开比选。
(五)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比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参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于2025-2026年高浓污水、酸碱、副产品运输服务项目公开比选。
(二)评选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1日14:00召开公开比选会议,会议地点为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8楼党员活动室。
(三)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监督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四)递交参选文件的地点和联系人
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8楼党员活动室。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951-5918400
(五)参选控制价上限与报价有效期
1.本项目参选控制价上限:详见比选文件。
2.报价有效期为自参选文件递交之日起30个日历天。
3.在特殊情况下,参选单位于原报价有效期截至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向比选单位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六)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6年高浓污水、酸碱、副产品运输服务单位比选文件.doc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