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收回泰光化纤(宁夏)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与泰光化纤(宁夏)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我局决定收回其位于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万华大道南侧,泰光路西侧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宁(2023)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2662号,面积331693平方米。
特此公告。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