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122号),2024年下达我镇 153万元,2024年使⽤88.02万元,结余64.98万元,2025年下达宁东基地管委会本级乡村振兴衔接资⾦76.25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库及项目完成情况
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于:就业创业奖补项⽬61.64万元,⼀次性交通奖补项⽬2.32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1.02万元,三项项目共计使⽤64.98万元。
2025年宁东基地管委会本级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健康保项⽬4.05万元,⼀次性交通奖补项目4.28万元,“⾬露计划”项⽬10.6万元,就业创业奖补项目57.32万元(另有8458.23元奖补资⾦从宁东镇⼯作经费列⽀),四项项目共计使⽤76.25万元。
2025年对“⾬露计划”补贴(补贴41⼈)、小额信贷贴息(贴息10户)、乡村振兴健康保项目(303户1351⼈)、⼀次性交通奖补项目(奖补83人)和就业创业奖补项目(奖补252户)5个项目进⾏公⽰,并将以上项目完成情况录⼊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现对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2025年宁东基地管委会本级资⾦使用情况及项目完成情况进⾏公示,公⽰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本乡镇反映。
举报电话: 0951-3093661 12317
监督电话: 0951-5918310
宁东镇⼈民政府
2025年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