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93号)文件精神,2025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请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技能证书,且符合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人员,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后续工作待2026年度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出台后予以执行。
现予以公告。
咨询电话:0951-3093522
宁东基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