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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十五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 发布时间:2025-12-31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受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承担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十五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本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十五五”发展规划

(二)规划范围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三)规划期限

规划时限为20262030

(四)规划产业定位

煤炭开采、煤电、煤化工、精细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及相关配套产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路线和评价重点

(一)评价工作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见下图:

本次评价技术路线图

(二)评价主要内容与评价重点

1)规划概述和规划协调性分析;

2)区域现状调查与评价;

3)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4)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6)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

7)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

8)公众参与。

三、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关: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

通讯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750411

联系人:朱效慧

联系电话:0951-5918378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1

邮政编号:100029

联系人:段然

联系电话:010-84665892

电子邮箱:429855773@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认为本轮规划实施对环境主要有哪些影响?

(二)您是否赞成本轮规划的实施(不赞成请说明原因)?

(三)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您对本轮规划有何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机关、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轮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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