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宁东基地范围内,凡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须于2026年1月28日至2月23日期间主动完成申报备案。需注意同一建筑内有多个单位符合标准的,须分别申报;同一区域内多栋符合标准的高层公共建筑组成的建筑群,若属同一产权单位或由同一管理单位运营管理,由该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统一按一个重点单位申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规模达标、符合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须按规定申报备案。
2025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基本情况无变化的单位,将直接纳入2026年度重点单位名录,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若因调整、整合、关停等不再符合标准,须及时向宁东消防救援支队报备,申请撤销资格,经核实后调整重点单位名录库。对符合标准而未按期申报,引发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法律责任。
各单位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认真自查,凡符合该标准的单位应在期间尽快进行申报,如实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附件2),并将纸质盖章件报送至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消防救援支队(地址:灵武市宁东镇文萃路与东湾街交叉口西100米,联系电话4723753,邮箱号:ndxwb119@163.com)。
附件: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x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docx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