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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帮扶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1. 发布时间:2026-03-10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帮扶技术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帮扶技术服务

(二)建设单位: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三)地点: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A

(四)工作内容:

1.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632号)要求,宁东基地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34家重点排放单位实施现场一对一全覆盖帮扶指导与检查,强化企业碳排放日常管理能力;

2.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632号)要求,宁东基地34家重点排放单位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并对发电、建材及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进行月度信息化存证审核;

3.指导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及履约工作,为重点排放单位提供碳排放管理专题培训;

4.协助完善2025年度碳排放权改革相关台账资料,确保实现一企一档一个履约周期一档,规范管理碳排放权改革台账

5.完成其他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控制等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

二、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参选单位必须完整的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类专业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参选单位须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帮扶技术服务的承诺函

6.3年以来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加盖公章

7.提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8.宁东基地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帮扶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9.企业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10.提供近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比选控制价上限

宁东基地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帮扶技术服务项目控制价40元以内。

、参选须知

(一)文件提交:凡有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单位请于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6312下午16: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A911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文件:

1.参选人提交贰份比选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加盖章,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

2.比选文件的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比选文件中要求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盖章或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比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公开比选

比选时间2026313星期五上午9:30

(二)比选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并邀请监督单位(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组成)及所有参与比选人参加。

比选程序:

1.公开比选由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4.由生态环境局邀请3名专家对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比选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估法,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选单位。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签订合同。

(联系人:王蓉,联系方式:15009684027


附件:

1.宁东基地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帮扶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比选评分细则表

2.参选文件格式


            附件下载: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