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3-04-01
宁夏加能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灵东地(G)[2025]-29号),该宗地位于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国能大道北侧、平安大道东侧,在不动产地籍调查过程中,该宗地北邻宁夏京立蔚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指界义务及权利。
根据《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5.3.2.2.2指界G,如果出现违约缺席指界的情形,处理方法如下:
1) 如一方缺席,则根据权属来源材料和另一方指认的结果确定界线。
2) 如双方缺席,则由调查人员根据权属来源材料、实际使用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界线。
3)将违约缺席指界通知书及界址调查结果书面送达或邮寄给违约缺席者;权利人或实际使用人无法联系的,可以公告的形式告知(如张贴界址调查表和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等);违约缺席者对调查结果如有异议,应在收到界址调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负责重新指界的全部费用。如逾期不申请,经公告 15日后,则上述 1)、2)确定的界线自动生效。
按照《地籍调查规程》上述条例,经公告15日后则上述 1)、2)确定的界线自动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4日
(联系人:苏志鹏 0951-3093343 15209610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