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供地编号:灵东地(协)[2026]-07号;
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仪征化纤项目配套综合管廊及管线工程;
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面积:0.6685平方米(10.03亩);
土地位置: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国能大道两侧,起于仪征化仟厂区内部管廊接口,止于煤化工园区1#污水汇水池(详见附件位置示意图);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排水用地);
出让年限:50年;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新建钢结构管廊约2.82公里,改造管廊约1.34公里;新建污水管道约4.6公里。配套建设管道保温、电缆桥架等附属工程。
三、公告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4日截止。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意向用地;
地址: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路67号企业总部大楼10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先生 0951-5918652
五、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营许可资质;
六、确定供地方式
1.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确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纳;
2.受让人应按照地块规划条件和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3.出让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附件:
1.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仪征化纤项目配套综合管廊及管线工程位置示意图
2.《用地申请书》
附件下载:附件文件.docx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