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经资格审核、面试评估、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选(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来访的方式,向宁夏宁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反映,接受电话反映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951-5918388
来信请寄:宁夏银川市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A栋1117室。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我公司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