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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镇社会组织注销登记财务审计询价公告
  1. 发布时间:2026-05-29
  2. 来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 作者: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活动的通知》《宁东基地管委会机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要求,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决定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对宁东镇社会组织开展注销登记财务审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宁东镇社会组织注销登记财务审计

(二)采购单位:宁东镇人民政府

(三)服务内容:对宁东镇社会组织开展注销登记财务审计

(四)项目期限:2个月。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报价后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三)参加政府相关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在“信用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询价截止时间前3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五)报价人需具备近三年来的相关经验,需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以签订订单金额、订单时间为准。复印件清晰可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询价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

按照询价对比选择最低价确认服务单位。

四、询价文件须知

(一)询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加盖公司鲜章。

(二)递交地点:宁东镇人民政府1民生服务中心。联系人:马艳,联系电话:0951-3093661

(三)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快递寄送的响应文件。

五、确定中标

根据各响应方提供的询价报价资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评选,最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六、询价文件递交期限

询价文件加盖鲜章后于2026年6月8日10:00前反馈至宁东镇人民政府,逾期不再受理。

七、公开询价

(一)询价时间:2026年6月8日10:00

(二)询价地点:宁东镇人民政府2楼政府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民生服务中心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询价,并邀请监督单位及所有参与询价人参加。

(四)询价程序:

1.公开询价由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询价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五)询价方法:本次询价最低价者为最终中选单位。询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附件:

附件1:询价申请人承诺函.docx

附件2:询价文件.docx


                        宁东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2日

(联系人:马艳联系方式:0951-3093661)